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世纪万嘉建设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天联合建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北世纪万嘉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市中天联合建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货款57580元及利息(以57580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郑州市中天联合建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7元,由被告湖北世纪万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