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郑州荣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洛阳绿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洛阳绿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6214.64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洛阳绿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736元,减半收取868元,由洛阳绿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98元,***负担5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8-4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