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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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阿农汇农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西安阿农汇农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17%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6565元,保全费2275元、保险费1000元均由***、***、西安阿农汇农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