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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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汶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都江堰市佳禾门窗厂的起诉,本案移送汶川县公安局侦查。 原告都江堰市佳禾门窗厂预缴的案件受理费1794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