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汶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都江堰市佳禾门窗厂的起诉,本案移送汶川县公安局侦查。

原告都江堰市佳禾门窗厂预缴的案件受理费1794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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