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衡阳财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南英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华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衡阳市金和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申请执行人衡阳市金和实业有限公司追加衡阳财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南英实业有限公司、***、***为本院(2007)雁民二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被执行人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