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博奇玉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8049.89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