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莆田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 |
| 法院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莆田市秀屿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期限为三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的股权,期限为三年; 三、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股权,期限为三年 四、冻结被申请人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期限为三年; 五、保全期间不得变更、转移登记或设定他项权利。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7-5-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