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万基乳胶有限公司
河北国华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1302民初3162号

原告:江苏万基乳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1763594636B,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召响,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河北国华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8715830665U,住***。

法定代表人:***。

原告江苏万基乳胶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国华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3日立案,后依法向原告江苏万基乳胶有限公司送达诉讼费缴纳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

本案按原告江苏万基乳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7-31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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