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叶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第三人叶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为(2020)豫0422执恢17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叶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河南叶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2003)叶民一初字第94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11-25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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