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凯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怀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07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5月21日起,按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随本清);

二、被告***、河北凯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被告张家口市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欠付被告河北凯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23360元,由被告***、***、河北凯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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