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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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绿地源环境治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湘潭县支公司 安阳市湘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安阳市湘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财产在1075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南绿地源环境治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