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冻结、扣划、解除冻结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松桃苗族自治县宏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提取、解除冻结被执行人***、***、***、***、龙风英、***、***的银行存款。冻结存款期间为一年。冻结期限届满前,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申请执行人松桃苗族自治县宏辉担保有限公司应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续行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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