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泰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中和兴达建设有限公司
云南锦盛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天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四川中和兴达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云南泰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885551元,由原告四川中和兴达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87800元,减半收取43900元,由反诉原告云南泰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136960元(原告已垫付),由原告四川中和兴达建设有限公司负担68480元,由被告云南泰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84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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