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颇尔(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新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财产,限额人民币21326758.35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颇尔(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