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小额诉讼案件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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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全宏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重庆全宏物流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签订的《汽车代管合同》; 二、由被告重庆全宏物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还原告***保险、税费等5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在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重庆全宏物流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在立案时已预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9-23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