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上海春宇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