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水渡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水渡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 二、被告上海水渡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00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14元,由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530元,由被告上海水渡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68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