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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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粤0606执842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佛山市紫明星家具有限公司、广东鸿基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杰创家具厂、佛山市尚扬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尚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