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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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0)皖0403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即“***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向***支付工程价款583639元(逾期付款利息,自2018年2月15日起,以58363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75%计算至给付之日止。)”“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0)皖0403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在欠付工程款2476764.20元的范围内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负担1164元,***负担963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636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