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云魁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陈东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解除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上海陈东物流有限公司间签订的挂靠经营合同;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原告(反诉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反诉原告)上海陈东物流有限公司人民币5,440元,并偿付自2017年6月23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的银行利息(以5,44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原告(反诉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反诉受理费512.50元,合计诉讼费552.50元,原告(反诉被告)***负担454元,被告(反诉原告)上海陈东物流有限公司负担98.50元(原告(反诉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