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新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上海天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上海锦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仪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上海锦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3,347,629元; 二、被告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上海锦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损失补偿款300万元; 三、被告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给第三人***的240万元款项,扣除借款40万元,余款200万元可在上述应付款项中抵销; 四、被告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应付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8,893.40元,由原告负担8,893.40元,被告负担5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1-0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