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视汇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环球天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耳东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耳东时代影业(天津)有限公司 上海千旗影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030元,由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8155元(已交纳),由环球天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负担875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