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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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湘西自治州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湘西自治州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0元,合计12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负担60元,被告(反诉原告)湘西自治州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16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