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湘西自治州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湘西自治州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0元,合计12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负担60元,被告(反诉原告)湘西自治州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9-16
发布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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