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2020)鲁01民终11397号刘超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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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德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125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山东德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被上诉人山东德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