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天宝翔基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民初338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媛媛,北京市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天宝翔基机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日国,执行董事。 原告***与被告山东天宝翔基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0-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