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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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沧县广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张家口佳力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等费用共计85950元。 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营运损失1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91元,减半收取计1395.5元,保全费320元,原告***负担150元,被告***负担156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