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乐陵市华畅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德州市得鑫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时,可以再次执行且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9-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