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世纪支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翁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林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世纪支行账户442********000001214的银行存款534734.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案件申请费3193.67元,由申请人曾献兵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9-10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