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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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鹰潭市院里路8号22栋西套[证号:赣(2016)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02540号]、环城东路嘉禾山庄12栋1012、1022、1032[证号:赣(2017)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05507号]、市天洁西路7号创景白露湾D型31-2号(含空调)[证号:鹰潭市房权证月湖区字第**、鹰国用(2011)第4308号]的三处不动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6-8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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