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 青岛谷果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济源市人民法院(2020)豫9001民初485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退还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上诉人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