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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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2017)黑0904民初21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保留,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或下落,可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将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