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州粤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深圳市亿国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亿国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9198192.09元或查封等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0
发布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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