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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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青岛民政项目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1079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青岛民政项目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青岛民政项目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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