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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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阳凯盛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东莞市嘉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975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莞市嘉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