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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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河南浩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1702民初12156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上诉人***各项经济损失48560.92元; 三、被上诉人河南浩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1888.77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375元,由***负担1350元,***负担1012.5元,河南浩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101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310元,由***负担1324元,***负担993元,河南浩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99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