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1民初1257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 负责人:肖金学,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该公司职员,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该公司职员,住***。 原告***诉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韩晓东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法官助理王建文 书记员王倩玉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