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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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888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和免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7-12-4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