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丹阳绿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江苏玥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玥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丹阳绿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24966.06元,若账上余额不足,则存入不限,取款冻结,直至冻足1624966.06元,余额方可支取。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2-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