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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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湖南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当事人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终结执行行为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