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牡丹江富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牡丹江市龙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牡丹江富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牡丹江富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