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莆田市佳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3民终314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莆田市佳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成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金重,福建莆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翠敏,福建莆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莆田市佳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20)闽0303民初14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莆田市佳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