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莆田市佳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3民终314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莆田市佳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成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金重,福建莆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翠敏,福建莆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莆田市佳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20)闽0303民初14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莆田市佳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1-4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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