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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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琼9003民初7883号 原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滨海新区第一组团B-6-3、B-6-5恒大金碧天下综合楼一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汤济泽,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颖茹,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雨晴,该公司员工。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19日立案。原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斌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车双林 |
裁判日期 | 2018-10-22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