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固原六盘山薯业有限公司 陕西恒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陕西恒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850元,原告陕西恒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预缴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