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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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维持不变。二审案件受理费316元,由上诉人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40元(1456元-316元)予以退还,由上诉人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据来本院领取。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