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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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玉溪世涛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澄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4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20元,公告费600元,两项合计6220元,原告***已预交62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书生效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裁判日期 | 2020-9-8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