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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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从2020年12月份起至2022年7月每月扣划被执行人***工资2900.00元、2022年8月扣划被执行人***工资1,050.00元至申请执行人***银行账号(开户名:***,帐号:XXXXXXXXX********,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延新支行)。 二、终结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628民初244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