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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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502执395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谭兴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与被执行人谭兴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谭兴志已通过自动履行的方式将本案申请标的清偿完毕,申请执行人已书面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