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都县都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黔南安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与第三人***于2017年6月签订的《三都县都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5,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7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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