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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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云0829民初141号民事判决; 二、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支付工程款212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3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480元,由***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