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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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新金绿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撤诉。 案件受理费2252元减半收取计1126元,由原告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担(原告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预交)。 |
裁判日期 | 2020-7-23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